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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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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紅梅 副主任醫(yī)師
佳木斯市婦幼保健院
三級甲等
婦產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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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期妊娠妊娠達到或超過預產期2周,對月經規(guī)律,周期為28~30日者,按末次月經計算孕周達到或超過42周。月經不規(guī)律者,以基礎體溫升高時為受孕日計算孕周,妊娠≥40周;月經不規(guī)律,未測基礎體溫者,根據早孕反應出現時間或20孕周B超檢查的胎兒大小推算預產期,超過預產期2周以上者。
2021-12-24 0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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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過期妊娠? 凡平時月經周期規(guī)則,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尚未臨產,稱過期妊娠(posttermpregnancy)。其發(fā)生率占妊娠總數的5%~12%。過期妊娠的圍生兒病率和死亡率增高,并隨妊娠期延長而增加。妊娠43周時,圍生兒死亡率為妊娠足月分娩者的3倍,且初產婦過期妊娠胎兒較經產婦胎兒危險性增加。過期妊娠是影響圍生兒發(fā)育與生存的病理妊娠。然而預防其發(fā)生并不困難,只要加強宣教使孕婦及家屬認識過期妊娠的危害性,定期行產前檢查,適時結束分娩,不要等到過期妊娠時再處理,即可降低其發(fā)生率。 查看全文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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