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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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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偉 主任醫(yī)師
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
三級甲等
放療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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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癌手術后化療次數需綜合多方面因素確定,并沒有固定的答案。 首先,患者的病情分期是關鍵因素。早期胃癌患者,若手術切除徹底,腫瘤沒有發(fā)生轉移,可能僅需進行2 - 4次輔助化療,目的是降低復發(fā)風險。而進展期胃癌患者,由于腫瘤侵犯范圍廣或已有淋巴結轉移等情況,通常需要進行4 - 6次甚至更多次的化療,以盡可能殺滅殘留的癌細胞,減少復發(fā)和轉移的可能性。 其次,患者的身體狀況也會影響化療次數?;熕幬镌跉⑺腊┘毎耐瑫r,也會對正常細胞產生一定的損害,導致一些不良反應,如惡心、嘔吐、脫發(fā)、骨髓抑制等。如果患者身體較為虛弱,無法耐受過多的化療,醫(yī)生可能會適當減少化療次數,或者調整化療方案。相反,身體狀況較好、耐受性強的患者,可能能夠完成既定的化療療程。 此外,腫瘤的病理類型和生物學行為也有影響。不同病理類型的胃癌,其對化療藥物的敏感性不同。一些對化療敏感的胃癌,可能通過較少次數的化療就能取得較好的效果;而對于不敏感的胃癌,則可能需要增加化療次數或更換化療藥物。
2025-10-12 12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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