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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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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抗 主任醫(yī)師
南方醫(yī)科大學南方醫(yī)院
三級甲等
皮膚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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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膚病的誘因眾多,常見的有感染因素、過敏反應、遺傳因素、內分泌失調及精神因素等。當身體感到不適時,務必及時就醫(yī),聽從醫(yī)生的指示進行診治,不宜自己隨意用藥。
2018-01-13 15:46
1.感染因素:細菌、真菌、病毒等病原體感染皮膚可引發(fā)皮膚病,如毛囊炎、手足癬、帶狀皰疹等。
2.過敏反應:接觸或攝入過敏原,如花粉、海鮮、藥物等,可能導致過敏性皮炎、蕁麻疹等。
3.遺傳因素:部分皮膚病具有遺傳性,如魚鱗病、白化病等。
4.內分泌失調:體內激素水平失衡,如甲狀腺疾病、糖尿病等,可能引起痤瘡、黃褐斑等。
5.精神因素:長期精神緊張、焦慮、壓力大,可能誘發(fā)神經性皮炎、銀屑病等。
6.環(huán)境因素:長期暴露在陽光下、寒冷、潮濕等環(huán)境中,容易引發(fā)曬傷、凍瘡、濕疹等。
7.免疫因素:自身免疫功能異常,可能導致紅斑狼瘡、皮肌炎等。
總之,皮膚病的誘因復雜多樣。一旦出現皮膚病,應及時就醫(yī),明確病因,遵醫(yī)囑進行治療。同時,注意保持皮膚清潔,合理飲食,規(guī)律作息,以預防皮膚病的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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