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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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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瑾 主任醫(yī)師
廣州市婦女兒童醫(yī)療中心
三級甲等
產前診斷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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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 7 個月發(fā)現(xiàn)胎兒存在重復腎膽以及腿短的情況,是否生下寶寶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考慮,包括胎兒異常的嚴重程度、后續(xù)治療的可行性、家庭的經濟和心理承受能力、醫(yī)生的專業(yè)建議以及對寶寶未來生活質量的影響等。 1. 胎兒異常程度:重復腎膽的具體情況,是否影響腎功能和膽汁排泄。腿短的程度以及是否存在骨骼發(fā)育異常。 2. 后續(xù)治療可行性:重復腎膽的治療方案,如手術時機和效果。對于腿短,能否通過后天干預改善。 3. 家庭經濟能力:治療所需費用,包括手術、康復等方面的支出。 4. 心理承受能力:家庭能否接受寶寶出生后的特殊情況,給予足夠的關愛和支持。 5. 醫(yī)生專業(yè)建議:醫(yī)生基于詳細檢查結果給出的評估和建議,具有重要參考價值。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,與醫(yī)生充分溝通,權衡利弊后做出明智的決定。無論最終選擇如何,都應尊重生命,積極面對。
2025-03-17 20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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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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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立存 主治醫(yī)師
重慶渝都生殖醫(yī)院
其他
內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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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情況一般考慮是需要咨詢下主治醫(yī)生看看是否有必要性選擇終止妊娠治療下的
2016-01-16 09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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