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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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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啟龍 副主任醫(yī)師
廣東省中醫(yī)院
三級甲等
生殖醫(yī)學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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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緊急避孕藥后三個月發(fā)現懷孕,孩子是否能要,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,如藥物代謝情況、胚胎發(fā)育狀況、孕婦身體狀況、孕期檢查結果、既往生育史等。 1.藥物代謝情況:緊急避孕藥通常在體內代謝較快,但不同成分的代謝時間有差異。常見的緊急避孕藥成分如左炔諾孕酮,一般在數天內可代謝完。 2.胚胎發(fā)育狀況:通過早期的超聲檢查等,觀察胚胎的著床位置、胎芽胎心等,判斷其發(fā)育是否正常。 3.孕婦身體狀況:若孕婦本身存在基礎疾病,如高血壓、糖尿病等,可能增加孕期風險。 4.孕期檢查結果:包括血HCG、孕酮水平,以及后續(xù)的唐篩、大排畸等檢查,有助于評估胎兒健康。 5.既往生育史:若之前有不良生育史,如流產、胎兒畸形等,此次懷孕需更謹慎評估。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,不能簡單地判定孩子能不能要。建議及時到正規(guī)醫(yī)院進行詳細的檢查和評估,聽從醫(yī)生的專業(yè)建議。
2025-03-21 04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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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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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浩慶 醫(yī)師
肇慶市大旺開發(fā)區(qū)醫(yī)院
一級
全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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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:這樣的情況是可以保留的
2016-01-20 2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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